全院工会会员:
根据学校《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选举、推荐人员
1.选举校第一届工代会代表;
2.推荐第一届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、第一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委员会候选人(以下简称“‘两委’委员候选人”)。
二、选举、推荐人员条件及人数
(一)工代会代表
条件:政治坚定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工作负责,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能力,能密切联系教职工及工会会员,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。工代会代表在学院工会会员中选举产生。
选举人数:3人。
(二)“两委”委员候选人
条件:1.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应考虑有熟悉财务知识方面的人员。
2.“两委”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校工会会员,不受是否当选校第一届工代会代表的限制,一般应优先考虑具有工会工作经验的工会会员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需能任满一届。
推荐人数: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人,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人。
三、选举、推荐程序安排
1.民主推荐
4月27日前,各工会小组提名工代会代表候选人4人(差额15%)、提名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人,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人。
2.资格审查
工代会代表:4月28日前,各工会小组讨论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核,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产生正式候选人,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征集意见。公示结束后,向学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递交工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,进行资格预审。
“两委”委员候选人:4月28日前,各工会小组讨论提出的“两委”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,报学院党委审核,经学院党委审核,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征集意见。公示结束后,向学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递交拟推荐“两委”委员候选人名单,进行资格预审。
3.正式选举
4月30日,学院召开代表选举大会(实到人数≥应到人数2/3),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工代会代表、推荐“两委”委员候选人人选。
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
2025年4月26日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