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(四)

发布时间:2025-10-30

1. 评估结论是如何形成的?

答:第一阶段,由专家个人在全面考察、独立判断的基础上按指标体系进行投票,专家组汇总统计专家个人投票结果形成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,评估结论分为“通过”“暂缓通过”和“不通过”三种。

评估结论建议依据标准:

(1) 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经统计汇总专家个人投票结果后得出

(专家组成员不得投弃权票),标准:

通过:专家所投票中,通过的票数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二。不通过:专家所投票中,不通过的票数大于三分之一。暂缓通过:介于通过与不通过中间的票数。

(2) 专家个人投票依据:

通过:所有观测点中,有33 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。

不通过:所有观测点中,有9 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。

暂缓通过:所有观测点中,有7 或8 个达不到基本要求。

第二阶段,专家组将参评学校的评估结论建议提交给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,审议结果由教育部评估中心予以公布。

2.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什么?

答:参评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从学校的自身定位、特点与办学思路出发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1〕2 号)的要求,有计划地开展自评自建活动,重在查找差距、分析成因与采取对策,加快教学基本条件与基本规范的建设,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。具体内容有:

一是认真学习合格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方案,掌握合格评估的内涵及实质,分析本科教学工作的历史和现状,制定评建计划,落实评建任务。

二是根据评估要求,开展校内自评自查,并在此基础上形成《学校自评报告》,按规定时间报给教育部评估中心,同时完成必要的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。做好专家进校现场考察的各类案头材料的准备工作。准备好接待方案、宣传预案、财务预算,签订承诺书。

三是协助并配合专家组完成进校现场考察的访谈、听课、查阅材料、考察、座谈等工作。

四是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,并作为学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,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做好,不断改进与提高,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提高。

3. 合格评估专家组的构成是怎样的?

答:专家组是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(以下简称“教育部评估中心”)委派,在特定时间内,完成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考察和评估任务的工作队伍。

专家组由组长、成员和秘书组成。专家组成员一般为7~9 人,设组长1 人。专家组一般应包括学科专家、教育管理专家,同时聘请一些行业或社会人士参加。专家要能较好地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方针政策,熟悉本科教学工作,有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,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。评估专家根据参评学校的类型、办学定位和学科结构原则上从专家库选聘,专家选聘坚持回避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