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教职员工:
根据学校《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教代会代表产生及组团办法》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选举、推荐人员条件及人数
教代会代表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政治坚定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工作负责,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以及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能力,能密切联系教职工,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。
推荐人数:我院教代会代表名额为12人,其中推荐名额1人。
二、选举、推荐程序安排
1.民主推荐
11月11日——11月12日,各工会小组提名教代会代表候选人14人(差额20%)。
2.资格审查
11月13日,分工会汇总教代会代表候选人并报学院党委审核,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产生正式教代会代表候选人,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征集意见。公示结束后,向学校纪委递交候选人名单,进行资格预审。
3.正式选举
11月19日,学院召开校第二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大会(实到人数≥应到人数2/3),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教代会代表。
学院分工会
2025年11月10日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