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学金政策

发布时间:2026-09-16

(一)国家助学金

1.申请对象:我校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。

2.申请条件:诚实守信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如实申报家庭经济情况,无不良诚信记录。

3.资助标准:平均3700元/人/年;退役士兵本科生按3700元/年标准执行。

4.申请方式:每年9月通过“江苏学生资助”微信公众号、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向学校提交申请。

5.评审程序:个人申请→班级推荐→学院初评→学校审定→上报江苏省教育厅→统一发放。


(二)校内助学金

1.申请基本条件
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爱国守法,未在纪律处分期内;

(2)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在库学生,生活俭朴;

(3)诚实守信,无弄虚作假、隐瞒家庭情况行为。

2.资助类型与标准

(1)学校助学金

资助对象为一至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;一等1000元/人,二等500元/人。

(2)临时困难补助

资助对象为遭遇突发疾病、意外伤害、家庭变故、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(含新生);资助标准1000-3000元/次,在校可多次申请。

(3)寒假路费补助

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、返乡路费不足,或受灾害、突发变故影响的在校学生;按返乡省份划分,100-400元/人。

(4)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

资助对象为毕业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;500元/人。

3.评审程序:学院推荐→学生工作处审核→学校评奖评优资助工作委员会审定→公示结果→统一发放。


(三)社会捐赠助学金

1.申请条件: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,同时满足捐赠方约定条件。

2.资助标准:按捐赠协议约定标准执行。